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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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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

检察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人员之间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弟兄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女子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具有亲属关系的检察人员不得同时任何职?
  检察人员之间凡具有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三)同一工作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

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可以在原籍任职吗?
  担任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但是,民族自治地方县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除外。

检察人员如何进行任职回避?
  检察人员任职回避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所在人民检察院的人事管理部门提出回避要求;
  (二)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需要回避的,予以调整,并按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检察人员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人员从事检察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检察人员如何进行回避?
  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中的回避,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申请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所在人民检察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检察人员回避的,应当向该检察人员所在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并说明理由,根据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提出回避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检察人员所在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部门对回避申请进行审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提出是否回避的意见。
  (三)检察长作出是否同意检察人员回避的决定;对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会议,检察长不得参加。
  应当回避的检察人员,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要求其回避的,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

检察人员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诉讼的行为是否有效吗?
  因符合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决定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诉讼的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离任检察人员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吗?
  检察人员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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