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纪律处分
审判人员纪律处分应当依据什么原则?
纪律处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罚当其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违反审判纪律的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其错误事实、错误性质、主观过错、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情况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一)因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在认识上产生偏差的;
(二)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在适用法律时对法律、法规在理解和认识上产生偏差的;
(三)在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定上产生认识上的偏差的。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从轻、减轻、免予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处分:
(一)主动退出全部非法所得;
(二)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
(三)检举他人违法违纪行为属实或者有立功表现。
错误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后果,且认错态度好,能积极改正错误的,可免予纪律处分。
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从重、加重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加重处分:
(一)犯错误两次以上,且受纪律处分未满三年;
(二)拒不交待,或者阻挠他人检举、揭发、交待,或者抗拒组织查处;
(三)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
(四)拒不退出非法所得;
(五)推卸、转嫁责任,或者包庇同案人;
(六)篡改、伪造、损毁证据;
(七)明知错误,仍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
如何追究审判人员违法的责任?
审判人员在履行职务中出现错误造成严重后果,主管领导负有责任的,应当追究主管领导相应的责任。
经集体研究作出错误决定或者采取错误行为的,按有关人员在错误中所起的作用追究责任。共同故意违法违纪的,对有关责任者应当根据其在错误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分别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人犯有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错误,应当合并处理,按照所犯错误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错误应当受到开除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处分。
审判人员因犯罪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应当给予开除处分。
纪律处分的种类有哪些?
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降级处分是指降低一个级别,如果是最低级别的,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
撤职处分是指在撤销原职务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撤职后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确定职务,根据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
受开除处分的,其职务、级别自然撤销。但依照法律程序选举、任命的,应当依法律程序办理手续。
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如何处理?
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私自受理案件的,如何处理?
私自受理案件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因过失致使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未予受理,或者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如何处理?
因过失致使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未予受理,或者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为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代理人,或者为律师或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案件的,如何处理?
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为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代理人,或者为律师或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从中谋取利益的,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
不依法自行回避或者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如何处理?
明知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故意不依法自行回避,或者对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私自会见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如何处理?
私自会见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审判人员擅自干涉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如何处理?
审判人员擅自干涉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给予警告至大过处分。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或者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应当由自己支付的费用的,如何处理?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财物,或者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应当由自己支付的费用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如何处理?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向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钱或物供个人使用,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提供的优惠的,如何处理?
向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钱、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品供个人使用,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提供优惠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违反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进行收费,或者要求、接受当事人向法院赞助,如何处理?
违反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擅自对当事人减收、免收、缓收诉讼费用,或者要求、接受当事人向法院赞助,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私分、侵吞、挪用诉讼费、罚没款、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其孳息的,如何处理?
私分、侵吞、挪用诉讼费、罚没款、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其孳息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故意不予收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如何处理?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证据,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有关人员故意不予收集,导致裁判错误的,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
未对应认定的证据进行鉴定、勘验、查询、核对,或者未进行应当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如何处理?
依职权应当对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证据进行鉴定、勘验、查询、核对,或者应当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而故意不进行,导致裁判错误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或者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如何处理?
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或者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丢失或者因过失损毁证据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如何处理?
丢失或者因过失损毁证据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指使、支持、授意他人作伪证的,如何处理?
指使、支持、授意他人作伪证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以威胁、利诱方式收集证据的,如何处理?
以威胁、利诱方式收集证据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胁迫、诱使当事人撤诉的,如何处理?
胁迫、诱使当事人撤诉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损毁庭审笔录的,如何处理?
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损毁庭审笔录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报告案情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如何处理?
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报告案情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如何处理?
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错误裁判的,如何处理?
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错误裁判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因过失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损毁合议庭评议记录、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的,如何处理?
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损毁合议庭评议记录、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拒不执行审判委员会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裁判的,如何处理?
拒不执行审判委员会决定,或者拒不执行上级人民法院裁判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内容或者其他审判秘密的,如何处理?
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内容或者其他审判秘密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违反法律规定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如何处理?
故意违反法律规定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措施,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过失行为如何处理?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过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先予执行错误如何处理?
先予执行错误,造成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的财产损失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故违法执行第三人或者案外人财产如何处理?
故意违法执行第三人或者案外人财产,造成财产损失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
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执行财产,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如何处理?
故意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执行财产,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
鉴定评估被执行财产时,指使有关部门压低或者抬高价格,如何处理?
鉴定评估被执行财产时,指使有关部门压低或者抬高价格,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重复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财产如何处理?
故意重复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财产,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违反法律规定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如何处理?
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
挪用、截留、私分、侵吞被执行财产的,如何处理?
挪用、截留、私分、侵吞被执行财产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使其转移、隐匿、变卖被执行财产,逃避执行的,如何处理?
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使其转移、隐匿、变卖被执行财产,逃避执行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私自制作诉讼文书,或者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制作诉讼文书的,如何处理?
私自制作诉讼文书,或者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因过失导致诉讼文书内容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不依法送达诉讼文书如何处理?
不依法送达诉讼文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对外地人民法院依法委托的事项不依法协助,如何处理?
无正当理由,对外地人民法院依法委托的事项不依法协助,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阻挠、干扰外地人民法院依法到本地调查取证或者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措施、强制措施,如何处理?
阻挠、干扰外地人民法院依法到本地调查取证或者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措施、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违反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的,如何处理?
故意违反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采取强制措施有过失行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如何处理?
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拖延办案的如何处理?
为谋私利故意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私自办理执行案件、追讨债款、提审犯罪嫌疑人的,如何处理?
私自办理执行案件、追讨债款、提审犯罪嫌疑人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提审、押解犯罪嫌疑人时由于看管不严,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如何处理?
提审、押解犯罪嫌疑人时由于看管不严,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故意损毁案卷或者其他诉讼材料如何处理?
故意损毁案卷或者其他诉讼材料,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丢失案卷或者擅自将案卷或其他诉讼材料借给他人,如何处理?
丢失案卷或者擅自将案卷或其他诉讼材料借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司法鉴定人员作出错误鉴定结论的,如何处理?
司法鉴定人员故意作出错误鉴定结论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因过失导致鉴定结论错误如何处理?
因过失导致鉴定结论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不按规定使用枪支、弹药如何处理?
不按规定使用枪支、弹药,造成丢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
不按规定使用和保管警(戒)具如何处理?
不按规定使用和保管警(戒)具,造成丢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造成人身伤亡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执行公务时酗酒造成不良影响的,如何处理?
执行公务时酗酒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
打骂、侮辱、猥亵诉讼参与人及其亲属的,如何处理?
打骂、侮辱、猥亵诉讼参与人及其亲属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与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亲属发生两性关系的,如何处理?
与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亲属发生两性关系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审判人员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不纠正、不报告的,如何处理?
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审判人员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不纠正、不报告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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