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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的管理

商标所有人的什么行为,会使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使用未注册商标,会受到什么处罚?
使用未注册商标,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如何处理?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定做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如何处理?
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定做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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