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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不慎将小孩烫伤,请问赔款额度为多少为宜?
我是一名开办个体幼儿园的,前几天我所雇佣的新幼儿教师在给一个3岁小女孩喝水的时候,由于不慎将小孩烫伤,伤势较轻,家长要求经济赔偿,请问赔款额度为多少为宜。

盛律师回答:
   
你应当支付医疗费,孩子的父母的误工费和营养费,不知你是何地的,营养费10-20元/天,误工费以当地月工资计,误工费天数以住院天数计,营养天数为住院天数加1-2个月, 为了事情圆满解决,可适量可予精神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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