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扣我的车吗?
我侄子因病将出租车雇请他人开,于7月25日运营期间将人撞死,交警认定司机负全责,并提请逮捕。8月4日交警事故大队通知我侄子和被害人家属就车主赔偿被害人家属问题进行第一次调解,我侄子理解被害人的要求,同意交警所列全部赔偿数额,但受害人不同意,经两次调解未果。交警二次调解均未有书面文字,亦未开具调解终结书。
问题是:
一、从被害人火化的7月28日至今9月23日近两个月的时间里,车一直被扣,我们查询法律、法规,咨询公安交警等多个部门,他们亦认为是一个法律空白,只说以前都是这样办的(扣车)。
二、为使尽快取回被扣车辆以进行修复,投入运营,产生效益,我们甚至同意按事故大队的认定金额支付赔偿金,但被害人家属不签字,我们刚拿不到保险金。
三、11月份保险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则不理赔,车子被扣时间久了毫无价值。
请问我们的车被扣有无依据,到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取回车?
回答:
扣留你的车子是有法律根据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因此,虽然双方调解不成,但是,你可以先预付一部分的保证金,然后把车子先提出来,等待对方起诉。
至于你说的保险金问题你不用担心,因为保险金的赔偿指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车祸他们有义务进行赔偿,这个“发生”并不是以你最好赔偿为标准,而是以车祸实际发生在哪一天为准。如果车祸的发生是在保险期内,那么保险公司就有义务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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