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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滑倒,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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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超市购物滑倒,如何赔偿?
我妻八月在杭某超市水果区购物时,由于地有水渍滑倒,现住院治疗。其值班经理(2人)在我的一再坚持下,出具了由此2人签名(未盖公章)的事情经过,注明其购物场所有水渍。我妻原患有类风湿,今年3月经治疗后大有好转,伤前刚刚旅游返杭。现伤处与原开刀处重叠。超市认为是旧伤,不愿承担医疗及相关费用。经向手术医院咨询,现伤处在开刀时是完好的,并出示了手术记录。请问该超市应该承担哪些责任?我要求其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的标准应该如何把握?由于超市迟迟未能与我们进行协商,我是否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谢谢您。盼复。

回答:
  网友你好: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个人认为亦按侵权之诉来处理.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而你妻子作为成年人,对地有水渍滑倒的危险应该预见,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失明显,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超市应酌情陪付你妻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精神赔偿亦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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