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义务帮工至人受伤,我该赔偿吗?
我将自己的叉车开到修理店去修理,修理师傅在修理时让我帮忙,他在叉车的一侧修理,我在另一侧撬一构件,不料将构件撬飞,砸中修理师傅妻子的脚拇指,我当时就将其妻子送往医院治疗,现已康复,7000多元的医药费都是我承担的.现在他们还要找我索赔10000元,并准备打官司.我很不理解,是修理师傅叫我帮忙,才造成现在的结果,我应该没有责任,请教一下:我应不应该赔偿?对方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对方应承担责任,那应承担多大的责任.
回答:
关于你遇到的问题,也是我们生活中时常会发生的事情。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道理的话,在这次意外事故中,你遇到的问题是种特殊侵权损害。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你是应修理师傅的要求才去帮忙的。在你义务帮工中,在为修理师傅利益的活动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损害。修理师傅作为被帮助的受益者,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给予经济补偿。而你已经为受损害人的康复,支付了相当的费用,修理师傅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再向你追讨更多的赔偿费用。此事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建议你诉诸法律,依法解决,由人民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