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被告人妻子和女儿是否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问:被告人妻子和女儿是否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被告赔偿原告50万元,但是被告只有平房一间,与妻子同住,女儿已出嫁,请问被告人妻子和女儿是否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实系个人债务。女儿如果与父母同住,财产并无分割,所欠债务系用于家庭共同开支,则为家庭共同债务。对共同债务要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但要为债务人及所抚养、抚养的人留下足够的生活费用和必须用品
建议采用IE4.0以上版本、800*600分辨率浏览 版权所有©2000:损害赔偿网 www.peichang.com 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损害赔偿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网站管理:kite.xu@peichang.com Admin@peich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