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ijchang2.jpg (6284 bytes)

customer.gif (75342 bytes)

关于本站
将本站加入收藏

[2003

pic116.gif (179 bytes)

首页 | 民事 | 刑事 | 行政 | 经济 | 权益维护 | 损害赔偿 | 法律知识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论坛

回避

首页>> 民事>> 民事诉讼

    回避

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当事人应当如何提出回避申请?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建议采用IE4.0以上版本、800*600分辨率浏览
版权所有©2000:损害赔偿网 www.peichang.com
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损害赔偿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网站管理:kite.xu@peichang.com     Admin@peich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