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ijchang2.jpg (6284 bytes)

customer.gif (75342 bytes)

关于本站
将本站加入收藏

[2003

pic116.gif (179 bytes)

首页 | 民事 | 刑事 | 行政 | 经济 | 权益维护 | 损害赔偿 | 法律知识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论坛

关于公司业务款的问题

首页>> 经济>> 公司纠纷

问:关于公司业务款的问题
本人在1999年的正常业务往来中对方欠我公司一万圆,经过多次催讨对方不给付,现公司
要业务员赔偿业务款是否合法?

盛律师回答:
首先,付款的义务人是对方公司,而非业务员;其次,业务员负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他有过错; 第三、款项无法收回,这是公司运营当中的风险,其责任不应由业务员承担。如公司无证据表明业务员在签单时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做法,公司无权要求业务员赔偿。

建议采用IE4.0以上版本、800*600分辨率浏览
版权所有©2000:损害赔偿网 www.peichang.com
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损害赔偿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网站管理:kite.xu@peichang.com     admin@peich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