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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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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股份公司监事会的设置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应当如何行使其职责?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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