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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出错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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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证出错可以要求赔偿吗?如何进行赔偿?

盛律师回答:
    上海市司法局将于6月26日出台《关于公证赔偿的规定》,规定公证机构因过错致使公证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的,都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里所谓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精神赔偿,仅指直接物质损失,如当事人为更正有差错的公证书付出的邮寄费、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以往因公证行为引起的公证赔偿,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办理。
    公证过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出具错误公证文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公证文书证词中文字或数字出现差错;公证文书证词中缺少必备要素或用语不当;公证文书制作不符合规定;公证人员违反回避规定、管辖规定、审查规定或期限规定办理公证事项。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要申请公证赔偿,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公证机构提出书面赔偿申请,并提供损失凭证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赔偿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赔偿的具体要求等事项,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上海的公证机构如被要求赔偿,应在收到赔偿申请书后30天内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对于属于公证赔偿范围内的申请,公证机构应当在与申请人充分协商后签订公证赔偿协议。对经调查不属于公证赔偿范围的,公证机构也应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公证机构拒绝赔偿或双方协商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赔偿申请人可以向上海市负责公证赔偿的专门机构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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