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软件下载 | 律师加盟 | 法律论坛
法律咨询
关于本站
加入收藏
联系本站
| 首页 | 民法 | 刑法 | 经济 | 权益维护 | 损害赔偿 | 申诉和再申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百姓万事通 | 聘请律师 | 法律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损害赔偿网 >> 文章中心 >> 损害赔偿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咨询问答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医疗事故已签订协议书,可以重新起诉吗          【字体:
医疗事故已签订协议书,可以重新起诉吗

我父亲因脚骨头断裂,于2004年9月15日送往医院治疗.因体温超高无法控制于9月30日凌晨经抢救无效去世.医院承认是医疗事故,经双方协商医院赔偿130000元,并签订协议书.现在我想反悔,原因是:当时院方负责人说医疗事故医院负全责的话,最多赔偿108000元,后来经协商赔偿130000元.我认为医院没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计算赔偿,并且院方所说的最多108000元不知道丛哪里来的.所以我现在认为当时的赔偿额太少想反悔.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起诉吗?

  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你现已签订了协议书,如果没有充足的事实和理由证明你们在签订协议书时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那你的反悔很难得以支持.

更多内容,请访问: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27&ID=12702&page=1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推掉危重病人会被追究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