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软件下载 | 律师加盟 | 法律论坛
法律咨询
关于本站
加入收藏
联系本站
| 首页 | 民法 | 刑法 | 经济 | 权益维护 | 损害赔偿 | 申诉和再申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百姓万事通 | 聘请律师 | 法律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损害赔偿网 >> 文章中心 >> 损害赔偿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咨询问答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羽毛球练习中误伤他人,我应不应负该责任          【字体:
羽毛球练习中误伤他人,我应不应负该责任

我是陕西汉中一企业子校的一名教师。在2003年9月22日的下午,我和本单位的几名职工在球场练习羽毛球双打。在练习过程中我的同伴站在我前面约2米的地方。当一个球过来时他蹲下身体向后看,我去接这个球没想到球接上了却刚好飞到他的眼部。按常规他不应该回头的。后来他又没有及时去治疗,直到6个月后才第一次住院确诊为“裂孔性视网膜脱离”、“继发性青光眼”,而他是在事发后8个月才通知我这些情况的。现在他把我告上了法院。我不知道我该负多大的责任?请专家给我详细的解释一下,我好着急。

  答:事发时间过长,先要求对方证明他的损伤是你造成的。如果他无法证明,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毕竟他是6个月后才去医院,8个月后才通知你,所以这段时间内,他眼睛是否因为其他原因造成损害,这值得考虑。

更多内容,请访问: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27&ID=12238&page=3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