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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橫穿人行道途中被一輛摩托車撞伤了,怎样赔偿          【字体:
我媽橫穿人行道途中被一輛摩托車撞伤了,怎样赔偿

我媽媽前幾天發生了意外交通事故,昨日,交警進行了初步的調解,但因我媽傷勢較重,未出席,因此沒能能審理.大概的情形是這樣的:那天,大概是晚上六點左右,我媽橫穿人行道途中,在距離對面兩米處,被一輛未開燈,也未明迪的摩托車撞倒.當時昏迷,不醒人事,事后在醫院的搶救下,第二天脫離危險,現在頭部,肩部撞傷,嘴唇也破裂,臉部全面浮腫,現在對方私下表示,他們只負全額的醫療費用,其他的一切都不管,因為醫療費用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請問,這樣合理嗎?如果我們要上訴的話,他們應負的責任是多少,理賠的范圍是什麼?賠償的額度是多少呢?

  答:根据《保险法》规定,“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第76条白纸黑字规定得很清楚,“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只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只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不承担责任。所以,楼主应当到负责处理该交通事故的公安脚通管理部门 的事故科,查询一下交警对该交通事故责任是如何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一步才是怎样确定赔偿的范围和数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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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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