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爱人在10月13日这天在上班途中被出租车撞了,我爱人这时已怀孕4个多月。事故组认定出租车司机全责。由于有孕在身不能做脑部CT,只做了一个B超,检查下来胎位是正的,但有先兆流产迹象。在留观室住了两天感觉头部问题不大,底下也没继续出血我们就出院了,妇产科医生建议出院后在做个检查。我家住在杨浦区但出事地在普陀区。出院以后我们就到杨浦区妇幼医院检查,但是出租车单位的安全员说交通法规规定只能在出事地的医院检查。有这个规定吗?还有小孩万一出生后发现不好怎么办?对方应该支付哪些医疗费?(包括小孩出生后的检查费和我爱人每次检查费吗?) 答:小孩在出生后有问题,如果能够证明是因为该起事故导致的,对方要承担责任。 对方应该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互利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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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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