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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发生摩托车相撞,怎样认定责任          【字体:
十字路口发生摩托车相撞,怎样认定责任

今年11月8号晚上7:00左右,我驾金城50型二轮轻便摩托车沿右车道自西向东行驶至十字路口,被一自北向南行驶的跨式嘉陵70二轮摩托车从左侧和我想撞。我们都没有走错道,都有驾驶证,戴头盔。交警认定各负50%的责任,合理吗?调解时对方出具了一个体门诊的药费收据,能认定吗?(我伤势严重,在县级医院住院12天,上下唇裂伤,舌裂伤,门牙断三颗)
 
  答: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如不服认定的,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上一级交警部门作出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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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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