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在去年七月份的一个晚上骑摩托车不小心被外地的一辆越野车撞成重伤后,越野车司机不但没有报警反而逃逸,我被好心人送到医院后经过抢救生命脱离危险,经过诊断为;本人左胫排骨断成三节,有两节为粉碎性骨折,到现在已经一年了还没有康复,还未能定残。本人有几点问题想问一下, 1 对方事故逃逸在这件事故上应当负什么样的责任?还有就是我在发生事故后在医院检验出我的血液带有酒精成分,(我在事故发生前喝过了啤酒)。我在事故中应该负什么责任? 2 在医疗费用上应当怎样划分,和以后的赔偿怎样断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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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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