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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中有关精神抚慰金的规定有些疑问          【字体:
新交通法中有关精神抚慰金的规定有些疑问

对于新交通法中有关精神抚慰金的规定有些疑问:新的交通法规定死亡赔偿金为20年乘人均纯收入,是个固定值.又有规定,受害人死亡的,精神抚慰金即为死亡赔偿金,是否是指死亡赔偿金:20乘人均纯收入里既包涵了精神抚慰金了?还是另行计算精神抚慰金的金额再加入死亡赔偿金中统称死亡赔偿金?
  
   答: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当事人,应当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符合原告主体资格的死者近亲属的共同抚慰和补偿,但在分割时,不应作为死者的遗产对待。
1995年省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三条确定的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损害赔偿的表现形式。现将原标准修改为: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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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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