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2月,我母亲被车碰伤。经派出所民警调解,达成协议:由肇事司机赔付各种费用合计18000元。但肇事司机屡以借不到钱为由拖延,理由是:夫妻双下岗,家里穷,妻子嫌他窝囊,非要离婚不可(马上就办手续了),而且不给他任何财产。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利益?? 答: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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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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