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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费用的先予执行          【字体:
关于医疗费用的先予执行

在事故鉴定书下来以后(对方全责),可以让交警开具一个医疗费先予执行的证明,然后交给法院的执行庭,请问是不是有这样一种途径,不需要诉讼.
  
   答: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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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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