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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我因多带了一个孩子负30%的责任,此判合理吗          【字体:
交通事故中我因多带了一个孩子负30%的责任,此判合理吗

我在青岛地区骑二轮摩托与一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我因多带了一个孩子在调解时被告知负30%的责任,请问此判合理吗?如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答: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以直接的因果关系来论,只要违反了交通通则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的认定书应做出后及时送达,并告知你申请复议的期限。所以过了复议期限的责任认定在理论上不可能的。
调解前公开责任与否是其工作中的一个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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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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