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软件下载 | 律师加盟 | 法律论坛
法律咨询
关于本站
加入收藏
联系本站
| 首页 | 民法 | 刑法 | 经济 | 权益维护 | 损害赔偿 | 申诉和再申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百姓万事通 | 聘请律师 | 法律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损害赔偿网 >> 文章中心 >> 损害赔偿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咨询问答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要机动车主全全赔偿。新交通法规是这样规定吗          【字体: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要机动车主全全赔偿。新交通法规是这样规定吗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非机动车主不治生亡。
事故认定结果是:机动车主与非机动车主各负一半责任
而当地的交警队说,新交通法规中,事故责任和赔偿是两回事,责任对半,但赔偿要机动车主全全赔偿。
请问这样合理吗?新交通法规是这样规定吗?
 
  答:新法第76条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法规,且机动车采取了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按照权威的解释,“且”是指二个条件同时具备。因此,你应按交警说的承担责任

更多内容,请访问: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28&ID=7163&page=45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3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