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软件下载 | 律师加盟 | 法律论坛
法律咨询
关于本站
加入收藏
联系本站
| 首页 | 民法 | 刑法 | 经济 | 权益维护 | 损害赔偿 | 申诉和再申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百姓万事通 | 聘请律师 | 法律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损害赔偿网 >> 文章中心 >> 损害赔偿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咨询问答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能否在等待调解阶段申请财产保全          【字体:
能否在等待调解阶段申请财产保全


我岳父骑自行车沿海江路由东向西至近路口处,被黄某骑自行车逆向行驶撞倒在非机动车道上,再被同向右转弯的沪A-C2479二吨货车的右后轮碾压,我岳父经抢救无效当晚死亡。
货车转弯过程中侵占非机动车道;
黄某骑自行车逆行,且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
我岳父无违法行为;
因此货车驾驶员范某、自行车黄某负事故同等责任,我岳父无责任。
现范某(系安徽农民)、黄某(系横沙岛农民)均称无经济赔付能力,货车有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货车登记的车主是上海怡园实业有限公司,但单位称车是驾驶员个人所有,挂靠在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我们现没有见到具体的证据。请问,该单位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我们是否有必要扣车?
因时间紧急,能否在等待调解阶段申请财产保全?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的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上海怡园实业有限公司如果拿不出具体的证据,可以认为是其雇员。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更多内容,请访问: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28&ID=6781&page=47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3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