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母今年79岁退休教师,原能独立生活。今年5月26日她在路边靠右行走时,被一轿货倒车时撞倒,造成左侧锁骨、肋骨骨折和右大腿骨干骨折,现还在医院治疗。据医生讲,她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很难再正常行走,需要靠轮椅或拐杖。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事故的责任完全属肇事车辆。请问,我母将能获得哪些赔偿?
答: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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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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