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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院的程序规定          【字体:
关于转院的程序规定
您好!有一事想请教您,在一起发生在萧山的交通事故,现当事人已转院两次,我方是作为被告.根据相关规定其转院需经医院证明及交警部门同意,但该同意在实际操作中是指其书面同意还是通知其后其不表示反对即为同意?究竟如何才能说是经过交警部门同意?当事人是否应向我方提供该部份的证据,还是仅赁医院病历单即可?
谢谢您百忙之中抽空阅览!

答:
在诉讼中,如你方对原告的转院提出质疑,
则须由对方负举证责任,
由对方证明交警队已同意转院。
所以,你不必担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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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s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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