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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方在什么情况下有权获得救助报酬?如何确定救助报酬? | 热 | 【字体:小 大】 |
| 救助方在什么情况下有权获得救助报酬?如何确定救助报酬? | |
| 救助方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的救助,取得效果的,有权获得救助报酬:救助未取得效果的,除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无权获得救助款项。 确定救助报酬,应当体现对救助作业的鼓励,并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 (一)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的价值; (二)救助方在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三)救助方的救助成效; (四)危险的性质和程度; (五)救助方在救助船舶、其他财产和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六)救助方所用的时间、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七)救助方或者救助设备所冒的责任风险和其他风险; (八)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性; (九)用于救助作业的船舶和其他设备的可用性和使用情况; (十)救助设备的备用状况、效能和设备的价值。 救助报酬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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