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什么是汽车产品召回制度? 答: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所称缺陷时,制造商应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主动召回或指令召回程序的要求,组织实施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汽车产业管理要求,按照汽车产品种类分步骤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 国家鼓励汽车产品制造商参照本办法规定,对缺陷以外的其他汽车产品质量等问题,开展召回活动。
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所称缺陷和召回指什么? 答:《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形。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所称召回,指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的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进口商,下同)选择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
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需有哪些附件? 答:附件1 汽车制造商提交备案材料清单 附件2 制造商关于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 附件3 销售商、租赁商和修理商关于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 附件4 车主关于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 附件5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的内容 附件6 缺陷汽车产品政府指令召回通知书 附件7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 附件8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记录单 附件9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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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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