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对导游人员实行管理和考核的? 答: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实行分级管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和等级考核制度。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度审核制度。 国家实行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取得导游资格证。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政策、标准和对各地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负责本地区导游人员的考试工作。 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培训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考生参加培训。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的人员如何申请办理导游证? 答:经考试合格的,由组织考试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考试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 获得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 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在一家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的,持劳动合同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登记证明材料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导游证。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相应的导游规模、有相应的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有稳定的执法队伍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的人员申请办理导游证,须参加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考核。 《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由哪个部门印制,在什么范围使用? 答:《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范围内使用。 任何单位不得另行颁发其他形式的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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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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