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委由有哪些人员组成? 答:市和区(县)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仲裁委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二)总工会的代表; (三)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主任由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担任。
仲裁委办公室负责哪些日常工作?设在哪个部门? 答:仲裁委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与管理等日常工作。 仲裁委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
仲裁员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 答:仲裁委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由仲裁委指定一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简单的人事争议案件,可以由仲裁委指定一名仲裁员担任独任仲裁员。 仲裁委可以聘任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专家学者和律师等为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
仲裁委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答:经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和中央、外省市在本市的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由市仲裁委管辖。 经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由所在区(县)仲裁委管辖。 区(县)仲裁委因案件管辖发生异议的,由市仲裁委指定管辖。
如何写仲裁申请书? 答:当事人应当自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申请仲裁。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是单位的,写明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笫孪詈退莸氖率怠⒗碛桑?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受理有哪些要求? 答:仲裁委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组成仲裁庭。 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仲裁庭怎样进行调解?仲裁方式有哪些? 答:当事人愿意调解的,仲裁庭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时间、地点、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等在开庭的5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可以书面仲裁。
视为撤回申请与缺席仲裁的原因有哪些? 答:决定开庭仲裁的,仲裁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仲裁。
当事人怎样提供证据?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吗? 答: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经过质证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仲裁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什么样的原则?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哪些理由? 答:仲裁人事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在裁决作出后5个工作日内,制作仲裁裁决书。 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哪些理由? 答: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结果及理由、仲裁费用的负担、不服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限和裁决日期。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庭成员署名并加盖仲裁委印章。
特殊案件如何处理? 答:仲裁庭对重大或者疑难的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仲裁委讨论决定。对仲裁委的决定,仲裁庭应当执行。
结案期限是多少天? 答: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应当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但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延期不得超过3O日。
委托代理有哪些要求? 答: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向仲裁委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哪些人需要仲裁回避?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员应当回避,当事人、代理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系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当事人、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仲裁委收到回避申请后,应当在申请提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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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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