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软件下载 | 律师加盟 | 法律论坛
法律咨询
关于本站
加入收藏
联系本站
| 首页 | 民法 | 刑法 | 经济 | 权益维护 | 损害赔偿 | 申诉和再申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百姓万事通 | 聘请律师 | 法律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损害赔偿网 >> 文章中心 >> 权益维护 >> 劳动者权益维护 >> 劳动法咨询问答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下班途中从同事的摩托车上摔下,我们这算不算工伤?          【字体:
下班途中从同事的摩托车上摔下,我们这算不算工伤?

: 107日晚,本人在下班归途中从同事的摩托车上摔下,导致右肩锁骨骨折,摩托车机身损坏,我的手机摔破。事发后,我向用人单位领导请示后入院,事后花费医疗费2000多元;摩托车修理费600多元;手机修理费600多元;计3200多元,另我个人参保的商业保险已赔偿医疗费用的80%,其余的20%部分由我个人支出。

    
请问:
1
、我们这算不算工伤?为什么?
2
、门诊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应由谁负担?
3
、摩托车修理费由谁负担?
4
、手机修理费由谁负担?
5
、以上各部分用人单位应负担多少?我个人应负担多少?

 

答: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应当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更多内容请访问:  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18&ID=12764&page=4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6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