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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劳动者的关系属于劳动法管理的范畴吗? | 【字体:小 大】 |
| 银行与劳动者的关系属于劳动法管理的范畴吗? | |
| 问: 我有一同学是应届毕业生今年刚刚签约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下一支行,合同期限是一年,试用期也是一年。请问银行与劳动者的关系属于劳动法管理的范畴吗?如果是的话,这不是违反劳动法吗?请问如何解决? 答: 绝对违反劳动法,试用期最多6个月,一年的合同期最多一个月试用期 更多内容请访问: 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18&ID=9111&page=25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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