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我是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人,我有个事情想向大家咨询一下:我妻子(今年31岁)是宝应县鲁垛镇卫生院的一名正式医生,2004年4月29日上午9点30分(当天是星期四,我妻子正常上班了)医院同意我妻子多年提出的外出进修的要求,在去宝应县卫生局送进修表的途中遇到车祸,(我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造成胸部6根肋骨骨折,左髁骨粉碎性骨折,左踝骨骨折,司机在车祸中负全责)在医院手术室里抢救近9个小时,住院42天,医疗费共花21400元,由于司机赔偿能力有限,总共赔偿了50000元。估计明年初能上班,我现在想给她做个工伤认定,不知她的情况属不属于工伤,如果是,她能享受医院里的哪些待遇?(医院没有进行工伤保险)麻烦你在百忙中给我指点下,非常感谢!
答: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享受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如果构成残疾还有相应的赔偿 个人认为构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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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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