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地点:山东 时间:2004.05 我提前1年辞职,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工作也顺利交接,并没有给公司带来什么损失。公司要求我交违约金6000元,其中培训费3000多,另外2000多,培训是去年的事情,而且培训后给公司做了项目,对工作有直接帮助。 1。请问这种违约金是合法的么?我可以不交违约金么? 2。当我提出辞职申请的时候,工作交接的过程中工资,保险就停了,请问只是合法的么? 3。在我工作交接完毕,合同劳动解除之前和公司是什么关系?各种保险应该怎么续交? 4。如果我不交违约金的话,公司是否有权扣押我的档案、关系、保险等等?
在此表示感谢!!
答: 1、这种违约金不合法,你可以拒交,公司是无权扣押你的档案、关系、保险等 2、工作交接完毕,合同劳动解除之前和公司仍是劳动关系。 3、如规章制度规定你培训后要在公司服务满几年,而你未满就辞职,则需要返还部分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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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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