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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与单位解约需承担赔偿吗?          【字体:
试用期内与单位解约需承担赔偿吗?

: 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从内蒙古到武汉一冶工作。由于实际情况与签约时单位负责人的承诺有诸多不符:实际基本工资(500元)低于其承诺的基本工资(800元),劳动时间超过8小时(单位劳动人事教育部部长坦诚相告:你们到三级单位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是常事。),工作与我所学专业无关等等。因此我觉得有必要解除劳动合同。可我不明白解约之后我是否需要对单位进行赔偿?若需赔偿,金额又如何确定?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仍在试用期内,已经领到单位的安家费和7月份工资;协议上只约定了两年内不得考研。渴望各位律师的帮助,衷心的谢谢您。

 

答: 你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没有问题
另外如果你能举证证明工资没有按照所谓承诺的话,可以请求赔偿
但是,这不能规避你的赔偿责任
如果对方能够举证为招聘你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你是要负担的
典型的是你在文中提到的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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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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