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工亡赡养费如果被赡养人只有55岁,还有劳动能力,男性,且被赡养人有一子三女,三女均已出嫁,是否用工资的白分之三十除以四?计算年限几年?或者是根本没有赡养费?请尽快回复,谢谢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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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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