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大四上学期末在学校的招聘会上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毕业了以后我去公司报到,顺便向公司领导和老员工了解公司的情况,发现公司并不适合我在那里发展,我现在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有与公司、学校的三方就业协议,请问如果我不无公司工作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学校定的违约金是不是没有上限,我们学校要3000,而别的学校只要500 2。如果我同意签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走人,我是不是要配合同上约定的钱(5000),还是按协议赔(2000)。
答: 按照相关规定:大学生的就业协议据有和劳动合同相同的效力。如果你不去的话,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特别是学校(因为学校要负责派遣证等的发放的),至于数额双方商议,没有法律规定。去公司报到后,试用期走人,是不要赔偿损失的,不过可能会牵扯到户口,培训什么的,你要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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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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