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我叔叔是一家化工厂的一名员工,41岁,现有两个14岁的儿子,该化工厂是吉林省龙井市亚松公司。 这家公司最近正在进行一项硫磺锅炉工程实验,该工程还没有验收,而且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在前几次实验中已经有两名在实验过程中受伤,现在还在住院治疗。 7月初,在一个工作日,下午4点多(也就是8小时法定工作时间外)我叔叔被其公司领导派去进行这项实验。我叔叔知道有危险不想去,但其领导胁迫我叔叔去作业。我叔叔没有办法,只得去。结果锅炉爆炸,我叔叔当场死亡,事后调查表明不是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事故的。事后厂方想拿20万私了,我们家属没有同意。我们也没有向地方法院申诉,就怕有地方保护。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您能为我们算一下该公司应该向我们赔偿是多少吗?
答: 我个人看法这个应当认定为工伤 应该先向当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至于赔偿的问题:各地标准不同,还要考虑到你叔叔现在抚养的未成年人的数量等等,不好确定。但是20万的数目也不是很少了,如果一次性支付的话,可以考虑。具体赔偿数额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更多内容请访问: 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18&ID=7685&page=33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