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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赔偿合理吗?          【字体: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赔偿合理吗?

:上周公司突然发给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让我签字。我在这个公司已经有11月的时间,没有休过年假和病假。在来公司第三个月时,我已经同公司签了一个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这次公司给我的赔偿是:工资截止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当天,再多发一个月的工资。我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谢谢

 

答:不知单位解除合同的理由,若无正当理由,你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不合理,公司少发了违约金--一个月的工资(按你在公司的工作时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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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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