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法律软件下载 | 律师加盟 | 法律论坛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损害赔偿网 >> 文章中心 >> 权益维护 >> 劳动者权益维护 >> 劳动法咨询问答 >> 文章正文 |
| |
我的工伤应适用新旧哪个条例? | 热 | 【字体:小 大】 |
| 我的工伤应适用新旧哪个条例? | |
| 问:我是在2003年11月受的伤,2003年12月31日当地劳动局依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作出了不是工伤的认定,我接着申请行政复议,当地政府法制部门今年4月要求撤消该具体行政行为,但该局仍以该条例第八条为由作出相同的认定,请问第二次工伤认定依据应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还是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的《工伤保险条例》 答: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 更多内容请访问: 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18&ID=6897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1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 律师加盟 | 论坛新帖 | |
| 版权所有@2003:损害赔偿网,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盛泉律师和损害赔偿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站长:上海律师盛泉 访问旧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