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徐州的一个民工在老板的监督下工作,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他老板的允许下工作的。因为保险绳断了从三楼坠下,老板亲自把他送去医院,腰脊骨摔断,断碎的骨头把神经伤害了,通过近一年的治疗还是不见好转,仍然卧床不起,下身还是瘫痪不见好转,现在他的老板也不给他治疗了,生活费也不给了,现在想起诉他的老板,可是对法律不了解,想请教请教律师,该怎么办,时间上有没有限制,过了时间是不是不可以起诉了,现在最关键的要办那几个步骤,我想这也应该是工伤。
答: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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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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