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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大嫂被认定为工伤后,能否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字体:
如果我大嫂被认定为工伤后,能否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我大嫂在一家私企做临时工,2003年10月31日早晨上班,到单位门口拐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伤,伤残鉴定为十级,交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 。现在事故处理已经完毕,我大嫂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伤残费、二次手术费等共计损失22000元,对方损失2000元,双方共计损失24000元,根据同等责任,双方各负12000元。经咨询,我大嫂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由于没有工伤保险,用工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我们想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请问如果我大嫂被认定为工伤后,能否就自己负担的12000元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此外还能获得什么补偿?

 

 

答: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交通费、被 抚养人生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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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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