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我是今年应届毕业生,刚面试一家做投资咨询的公司,面试了没多久,老总又叫我去复试,复试通过后,公司叫我们这批新人先在公司里做一个星期试试,如果行的话就签定劳动合同,经过(被用人单位)称之为考试的一个星期的通过后被留下了。我想请教各位专业人事,在月底结算工资时,这所谓的一个星期的考试有没有补贴啊,还是就这样多为公司白做一个星期啊? 请能近快给我答复,谢谢了!
答:依照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看来楼主是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啦?其实,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间同样应当有劳动报酬的.依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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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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