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我想问一下国家对于本科生的最低工资有何规定,还有对于本科生的试用期有何规定,试用期最长六个月是对于什么说的,私企是否也应遵守;还有在未满试用期期间,我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用以前的过期的劳动合同同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劳动合同.我是否应该拒签对不起,问题问的幼稚之处,还请版主见谅.希望版主能尽快回复,感激不尽!
答: 1、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试用期不能因企业性质不同而延长。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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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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