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我是一名退伍军人,退伍的时候按政策,我被安置在省邮政运输局,邮政省局让我们去学校培训专业知识,在去之前让我们签字说只有成绩前几名才可以进主业,其它的将被分到付业,两年后,我和大多战友虽然都成绩及格了,但分数并不是前十名,没有进主业,单位以省局规定为由,只让我们跟局里控股的一合资的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跟我们说只是合同不在局里签,但福利是一样的,现在局里传说已经开始主,付业分离,我才想不对劲,这是一家控股公司,有她独立的法人代表,只是挂在省邮政运输局名下,而我是按照政策随父亲的工作单位,应该是在邮政才对,请问这样带有欺骗性而签下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我们当兵的真的是有点傻,什么都不懂,只知道上面领导叫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真的很需要有个懂得法律知识的人来帮帮啊,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情况,是一个省的邮政几年来的政策,几百号和我一样的傻当兵的!
答: 其一,你没有进入主业,是因为你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考试成绩;
其二,主、付业分离后,你被安排在付业,这不能说单位欺骗了你,这是因为合同在
履行的过程中,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所以,变更合同也是合法的。
更多内容请访问: 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18&ID=4047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