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我的爱人在2003年确诊的多发性骨髓瘤,现在需要骨髓移植。他们的合同是三年一签。到2004年十月他的合同就到期了。 我有以下两个问题,请赐教: 1、现在进行骨髓移植需要30万人民币,这笔钱单位有义务为我们出吗?? 2、他的合同十月份到期。在员工的患病期间,到期后单位有没有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利???
答: 1、应该承担。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因病在合同期内不能够解除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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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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