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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伤单位不申报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 【字体:小 大】 |
| 如果是工伤单位不申报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 |
| 问: 你们好!我是一单位食堂员工,女、20岁。二○○四年三月九日上午在工作时,被轧面条机压伤了右手。造成中指、无名指、小拇指严重损伤。已做了修补缝合手术,目前仍在治疗当中。这将会影响我今后正常的工作生活。单位垫付了第一次的治疗费用,在复查治疗时拒绝支付费用。并强调这属于个人事故,不能算工伤 答: 1、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更多内容请访问: 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18&ID=3837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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