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我家三子妹,一姐一妹,我是男孩。现我三子女都成家(都有自己的房子)。前几年我父去逝。家中有一套房改房,归我母亲所有。现我母亲要将该房给我,并说要写遗嘱(我父生前就与我母亲说过要将他们这房给我,但没写遗嘱)请问我该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因我父亲生前生病近20年,家中基本没啥存款,所谓的遗产就是这套房改放。 三子女在父亲生前尽孝都差不多,我在资金方面出得多一点。
答: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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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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