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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调解            【字体:
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调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哪些行政案件可以调解处理?
  答: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下列行政案件可以调解处理: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因民间纠纷造成他人财物损毁,情节轻微的;
  (三)其他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纠纷各方向人民法院或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的行政案件,除哪些情形外,应当公开进行?
  答: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的行政案件,除下列情形外,应当公开进行:
  (一)涉及个人隐私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和受害人都要求不公开调解的。

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未成年当事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在场。
  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行政案件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居委会、村委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
  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并履行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予以治安处罚。对调解最终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在履行之前反悔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当告知纠纷各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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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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