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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离婚较有利于我          【字体:
在哪里离婚较有利于我

 我的情况:我目前在新加坡,未工作。我有新加坡永久居民权身份(绿卡),老公持有新加坡公民护照,在国内一家新加坡公司工作。我们几年前结婚时是在国内注册的,当时他和我的身份都是中国公民。今年8月份老公提出离婚,关于孩子和房产我们有争议。为了自己的利益,我想了解离婚方面的情况,盼答复。
1、我们有两个孩子,一个身份是新加坡公民,一个身份是绿卡。法院可能会怎么判孩子的监护权?我可以两个孩子都要吗?两人各要一个,但要哪一个有争议法院可能会怎么判?
2、关于财产的分割:我们在新加坡有一套房产,是我们婚后购得的,房产证上有我们两人的名字。因为我拟在新加坡工作和带孩子受教育(大的孩子明年1月份已达上学年龄,准备上学),所以我需要分得这套房产。法院会判给我吗?或者,需要怎样的理由,法院才能判给我?
3、我在哪里离婚较有利于我?
 
答:1、法院可能会判一个人抚养一个孩子。如果孩子是十周岁以上的可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两个孩子都有你抚养一般情况不可能。
2、法院可能会将房子的所有权判给你,但你必须拿出该房一半价值的钱补偿给男方。
3、你起诉离婚必须到中国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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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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